發布時間: 2013-12-23 11:14 來源: 網絡
近日,省物價局服務價格處發布《關于規范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明文規定高速收費標準。從2012年元旦開始,拖車、吊車、搶修以及車輛停放收費都有“譜”。
車輛誰來救援 當事人有權選
在高速路上車輛出了故障,一定得請指定的救援機構拖出去嗎?答案是:不一定。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工作一般應由高速公路經營單位統籌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施救工作由其建立的專職救援隊伍承擔。交通執法單位不得將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指定給社會救援機構實施并收取費用。而在不影響高速公路正常運行的情況下,當事人也可以選擇社會救援機構實施救援。
按五類車型 不同服務不同收費
《通知》制定了拖車、吊車、轉運貨物、保管、搶修等各項收費標準。其中,依據客車、貨車座位或載重量的不同,將其分為一、二、三、四、五類車型,收費標準相應遞增。7座(含7座)以下轎車、客車這樣的一類車拖車收費最低為400元/車次,拆補一只輪胎150元,吊車五類車收費則比較高,為1700元/車次。
另外,拖車和平板車服務的距離為被拖車輛起拖點至就近高速公路出口的距離,高速公路出口以外的費用由雙方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