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電商物流網 發布時間:2019-8-22 9:19
8月21日消息 近日,有網友放出了中國裁決文書網的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和國家知識產權局二審的行政判決書。
裁決書顯示,上訴人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小米公司)因商標申請駁回復審行政糾紛一案,不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2018)京73行初7934號行政判決,向本院提出上訴。本院于2019年3月4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為:第21895171號“MIX”商標(簡稱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判決:駁回小米公司的訴訟請求。
目前,小米官方尚未就此事作出回應。
以下為裁決書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