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 2014-3-24 11:43 來源: 搜狐焦點網
廈門商報訊 備受關注的快遞服務新“國標”5月正式實施,“快遞‘驗收’、‘簽收’究竟誰先”這個一直困擾網購族的問題似乎終于找到答案。不少市民表示,今后可以名正言順地要求先驗再簽了。快遞企業實際執行情況如何呢?福建省郵政管理局廈門辦事處近日接受本報記者獨家采訪,對此進行專門解讀。
現在還是先簽后驗
快遞到了,快遞員會首先要求簽收,隨后才將快件交給收件人。市民對此多有詬病,“如果快件里面裝的物品損壞了,我這一簽字,到底算誰的”。近日記者在街頭隨機采訪市民后發現,部分市民表示之所以堅持先驗再簽,主要理由就是擔心內件出問題。同時還發現,大多市民實際上并不確定實施新“國標”后驗收和簽收誰在先。
在軟二上班的鐘小姐談了自己的遭遇。熱衷于網購的她5月以來陸續收到幾個快件,但是,當她提出要先驗再簽時,快遞員無一例外都拒絕了。她說,新“國標”不是說可以先驗收再簽字嗎,怎么快遞員都不執行呢?
新“國標”規定被誤讀?
將新“國標”規定理解為先驗再簽實際上是誤讀。“驗收在先是有前提的”,福建省郵政管理局廈門辦事處(下簡稱“廈門辦”)指出,這個前提就是———只有快件“外包裝出現明顯破損等異常情況”,收件人才能夠享有“先驗收內件再簽收”的權利。也就是說,如果快件外包裝完好,快遞仍是先簽再驗。
某快遞前埔站點快遞員稱,快件一般都有外包裝,快遞公司主要對外包裝的完整性負責,“至于內件是黃金還是茶葉,這些不在我們負責范圍內”。廈門辦也提到,除了在寄件人寄出快件時進行開箱驗視,快遞沒有任何對內件進行處置的權利。
驗收權利如何享受
如果快件外包裝完好,是不是就失去了驗收權利?其實也不然。新“國標”中規定,快遞員有義務“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快件”。簽收后,市民可以要求快遞員稍等片刻,然后當著快遞員的面開箱驗收。如果此時發現內件存在問題,處理難度將大大降低。
新“國標”還對網購做出專門規定,對于“網絡購物、代收貨款”等快件,先驗再簽將成為一項快遞服務出現,需要網店在寄出快件之前與快遞公司有明確合同約定。那么,網購一族若想保護自己的驗收權利,就需要在下單前跟網店賣家明確提出驗收需求。
但業內人士指出,此條針對網購的規定執行情況難度較大,“簽這種合同肯定意味著費用要上調,網店缺乏主動找快遞簽合同的動力”。同時,快遞執行先驗再簽會導致時間成本攀升,同樣會遭遇執行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