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 2014-5-6 10:46 來源: 民航資源網
國家郵政局公布了首批通過快遞業務經營許可年度報告審核的企業名單,此前被激烈熱議的聯邦快遞(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邦快遞”)和優比速包裹運送(廣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UPS)名列其中。
事實上,就在國家郵政局5月25日發布對上述兩家公司申請國內快遞業務許可的公示之時,中國航空運輸協會(以下簡稱“中航協”)代表國內航空業作為利害關系人,曾對許可申請提出了反對意見。
中航協市場研究部部長朱慶宇告訴記者,反對意見包括該兩家公司獲得國內快遞許可將會使得兩家公司“變相”擴大在國內的航權,其申報行為實際是利用了中美對于快遞業認識與法律的差異,“以快遞為名,行航空運輸為實”,一旦獲批,對國內航空貨運市場將造成嚴重沖擊。
同時,朱慶宇認為,兩家公司在中國境內申報的企業都是以“臺港澳法人獨資”面目出現,這實際利用了我國公司法和公司注冊管理漏洞,具有故意隱瞞其獨資外資企業性質和規避我國反壟斷審查的行為。
“以快遞為名,行航空運輸為實” 沖擊國內航空貨運
美國聯邦快遞在1988年吞并了當時全世界最大規模的航空貨運公司——美國飛虎航空公司,就已揭示了其在世界航空貨運業市場的主體地位和霸主地位。“正是這兩家公司的企業特殊性質和特別市場形態,” 不少國內航空貨運公司都認為,其申報的快遞服務已經構成其全球性航空運輸業務的延伸和組成部分,是“以快遞為名,行航空運輸為實”。朱慶宇指出。
這樣的隱患是,一旦聯邦快遞、UPS以快遞名義進入中國市場,憑借其壟斷技術、全球性網絡,將迅速占取我國境內鏈接全球的物流市場,對我國國內的航空貨運市場造成嚴重沖擊,且一旦形成壟斷格局,將無法逆轉。
根據國際慣例和我國與相關國家航空協定,在兩個國家之間從事航空運輸經營活動均為“互免稅收”,即:航空運輸收入在這個國家,而稅務征收實現是在另一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