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 2014-4-7 11:15 來源: 膠東在線
今天從市運管處貨運科了解到,為從源頭上治理超載超限行為,市運管處將在全市范圍內將展開貨運源頭單位調查,主要對象為5萬噸以上貨物集散地。
貨運源頭單位是車輛合法裝載的責任主體。根據《山東省治理超限和超載管理辦法》的規定,對道路貨運源頭單位進行調查,要求符合《辦法》規定的貨物集散地上報調查數據,申報作為源頭單位,納入貨運源頭監管。
此次調查范圍包括煙臺市轄區內年貨物發運量在5萬噸以上貨運場站、煤礦、沙石料場等貨物集散地,內容上主要包括貨物種類、生產/加工/吞吐貨物量、公路運量、貨場面積、倉儲面積等信息。
本次源頭單位調查具體程序分申報、調查審核、批準公布三個階段。申報階段:要求年貨物發運量在5萬噸以上的重點源頭單位在6月底前向當地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上報相關統計數據;調查審核階段:8月底前,市運管處將依據《辦法》完成對申報、篩選出的道路貨運源頭單位的審核;批準公布階段:10月底前市運管處將審核通過的道路貨運源頭單位上報市政府,由市政府批準公布。
12月底前,市、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將對政府公布的貨運源頭單位實行派駐管理并啟動重點巡查工作,主要對貨運源頭單位建立治超有關制度、履行職責的情況以及貨物裝載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制止超限超載車輛出場、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