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電源發生故障時,為確保處于潛在危險中人員的安全而設的應急照明部分。通常在下列場所應設置安全照明:(1)工業廠房中的正常照明因電源故障而熄滅時,在黑暗中可能造成人員挫傷、灼傷等嚴重危險的區域。如裸露而無保護措施的圓盤鋸等。(2)正常照明因電源故障熄滅時,使危重患者的搶救工作不能及時進行,延誤急救時間而可能危及患者生命的。如醫院的手術室、危重患者的搶救室等。(3)正常照明因電源故障而熄滅后,由于眾多人員聚集,且又不熟悉環境條件,容易引起驚恐而可能導致人身傷亡的場所,或人們難以與外界聯系的電梯內等。防爆警示燈,危險作業的必備安全裝備。江門制藥車間防爆指示燈
應急照明燈是在正常照明電源發生故障時,能有效地照明和顯示疏散通道,或能持續照明而不間斷工作的一類燈具。用于公共場所和不能間斷照明的地方。應急照明燈具由光源、光源驅動器、整流器、逆變器、電池組、標志燈殼等幾部分組成。平時,36V通過光源驅動器,驅動光源正常照明,同時通過整流器對電池組進行電能補充,即使在下班后關斷照明的情況下,整流器仍然工作在充電狀態,以便使電池組始終處于飽滿的戰備狀態。當遇到緊急情況,市電突然停止時,逆變器將自動啟動逆變電路,把電池組的低壓電能轉換為高壓電能,驅動光源繼續照明。防爆指示燈防爆指示燈,專業品質,安全可靠。
應急照明的分類1.備用照明,就是在火災等事故或停電的情況下,用以確保政策規定活動繼續進行的一種應急照明。2.安全照明,就是用以確保處于潛在危險之中的人員和財產安全而設置的一種應急照明。3.疏散誘導照明,就是用以指示安全出口等有關標志,使人們迅速安全撤離建筑物而設置的一種應急照明。二、應急照明的設計要點1.疏散照明尺寸及視看距離的確定在應急照明設計中就疏散標志照明燈具而言,參照國家標準的規定,應根據觀察距離確定矩形標志燈具的燈面圖形尺寸。其它特殊形狀的標志照明燈具,應配合室內裝飾的需要統一設計。
應急照明持續照明:從應急照明電源的種類及轉換時間的要求,不難看出應急照明持續工作時間是受到一定條件限制的。通常規定疏散照明持續工作時間不宜小于30min,根據不同要求可分為30、60、90、120、180min等6個檔次。備用照明和安全照明的持續工作時間應視使用場所的具體要求而定。對于接自電網或發電機組的應急照明系統,其持續工作時間是容易滿足要求的;對于蓄電池供電的應急照明系統,其工作時間受到容量大小的限制,對于要求持續工作時間較長的場所不宜單獨使用蓄電池組,應考慮與發電機組配合使用。在這種情況下,由蓄電池組供電,做為應急照明的過渡,因此,其持續工作時間可適當減少。在選擇應急照明電源時,持續工作時間應根據具體情況確定。防爆指示燈,照亮安全生產的每一步。
疏散照明。疏散照明包括疏散指示照明,即標志出口位置的“出口標示燈”和引導指向出口的“指向標示燈”及用于滿足疏散通道照明要求的“疏散照明燈”。通常安全出口標志燈和疏散指示燈采用自帶蓄電池的應急照明燈具。正常時,蓄電池處于充電狀態。當正常電源斷電后,燈具本身進行電源切換,由蓄電池供電,此種燈通常采用三線制配電。疏散照明燈的布置,有的采用燈具,正常時不點燃,火災或事故時點燃。這樣布置無論燈具占不占正常燈位,都使得燈具布置較為凌亂。有的選用與所在場所一致燈具,此燈占居正常燈位。這樣就帶來了控制的問題,必須保證正常時和非正常時均能點燃,對此,設計時是必須予以考慮的。根據經驗,走廊的疏散燈可以隔燈布置應急燈,不再另設應急照明燈,這樣既可滿足正常時的照明標準,也可達到事故時的照明要求。對于檔次較高的建筑內的走廊可全部按疏散照明要求設計。對營業廳的疏散照明,面積較大的營業廳,不僅需在安全出口設置安全指示,還應在營業廳內設置事故照明。在設計時采用在營業廳內設有正常照明配電箱和事故照明配電箱。事故照明箱既可為雙電源自動切換,也可采用蓄電池維持繼續照明。正常照明的燈具為二線配電.事故照明箱的燈具為三線配電。防爆燈,讓危險區域的安全警示更清晰。河源無線遠程控制防爆指示燈
防爆指示燈,危險環境的明亮信號塔。江門制藥車間防爆指示燈
提起消防應急照明系統,想必大部分電氣設計人員都非常熟悉了。但是如果說到消防應急燈具型號識讀、A型和B型燈具的區別、燈具IP防護等級要求及其配電回路的設計等,可能很多電氣設計人員都是云里霧里,甚至還有一些電氣設計人員是一問三不知的。我們都知道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是指在發生火災時,為人員疏散和消防作業提供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的建筑消防系統。消防應急照明包括兩部分,一是應急疏散照明,二是備用照明;疏散指示標志包括墻面上的疏散指示標志,還包括地面連續指示燈。在建筑電氣設計中,合理設計消防應急照明系統,能使系統安全可靠地運行,在發生火災時能有效為建筑物中的人員在疏散路徑上提供必要的照度條件。江門制藥車間防爆指示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