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異工同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5-07-01
固定動火區是在非火災危險場所劃出的專門用于動火作業的區域。企業日常生產過程中,必然會伴隨著大量的設備檢維修、機加工、電氣焊等作業,設置固定動火區可以將此類作業安排在此處,因為固定動火區遠離火災危險場所,不易出現可燃氣體積聚的情況,可以減少現場作業時的風險,同時規定在固定動火區內進行動火作業時,可以不辦理動火作業票,免去作業審批時的復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企業設置固定動火區應根據企業實際生產需求和總圖布局的情況具體分析,固定動火區設置應滿足以下原則:不應設置在火災危險場所;應設置在火災危險場所全年小頻率風向的下風或側風方向,且需考慮相鄰企業火災危險場所的位置情況;距火災危險場所的廠房、庫房、罐區、設備、裝置、窨井、排水溝、水封設施等不應小于 30m;固定動火區應以實體防火墻與其他部分隔開,門窗外開,室外道路暢通。對于生產區現場不滿足以上設置要求的,可以不設置固定動火區或考慮將固定動火區設置在生產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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