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經濟日報 發布時間:2024-4-18 9:59
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日發布《關于開展增值電信業務擴大對外開放試點工作的通告》。根據部署,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范區、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及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海南自由貿易港、深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率先開展試點。
經過多年探索和實踐,我國電信業對外開放工作不斷深化,產業發展持續推進,制度體系加快完善,監管經驗不斷豐富,保障能力逐步提升。
此外,監管政策法規持續完善,管理經驗不斷充實。數據安全法、網絡安全法、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等正式實施,配套法規制度體系建立健全,進一步提升了開放監管能力和監管水平。電信領域監管法規體系持續完善,自2022年《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修訂以來,外資準入門檻進一步降低,外資管理要求進一步優化。
此次試點工作,旨在通過開放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激發市場競爭和主體活力;通過在自由貿易港、自由貿易試驗區等試點開放,更好發揮改革開放綜合試驗平臺作用,進一步積累電信業開放經驗,構筑立體化制度和安全監管體系,為在更大范圍內開放奠定基礎。
《通告》提出,在獲批開展試點的地區取消互聯網數據中心(IDC)、內容分發網絡(CDN)、互聯網接入服務(ISP)、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以及信息服務中信息發布平臺和遞送服務(互聯網新聞信息、網絡出版、網絡視聽、互聯網文化經營除外)、信息保護和處理服務業務的外資股比限制。
根據工信部日前印發的《增值電信業務擴大對外開放試點方案》,試點地區需在開放創新方面具有一定制度優勢,信息通信產業發展基礎良好、潛力較大,吸引外商投資制度健全,安全監管保障能力到位,試點示范經驗豐富。
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發展司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評估論證,調研核查安全監管保障體系等,對符合條件的地區作出批復。實施方案獲批后,相關地區可以正式開展試點工作”。
該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工信部將有序推進電信領域開放工作。組織實施試點工作,加強政策宣貫,及時總結試點的先進經驗、模式、典型案例等并宣傳推廣;對接高標準經貿規則,深入開展電信領域對外開放政策研究,不斷優化電信領域市場營商環境。(經濟日報記者 李芃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