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州日報 發布時間:2024-1-11 10:14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蔣偲)記者昨日從深圳市消委會獲悉,《深圳經濟特區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正式實施。
《條例》規定經營者通過上門推銷、會議營銷、集中授課、健康講座、專家義診、免費檢查、免費體驗、免費或者低價旅游等方式向老年消費者推銷保健類產品或者聲稱具有保健功能的產品的,老年消費者有權7日無理由退貨。
在網絡消費保護方面,《條例》指出,網絡平臺(各種APP)自動續費方式不得默認勾選、強制捆綁開通。《條例》要求采取自動展期、自動續費等方式提供服務的網絡交易經營者,需征得消費者同意,不得默認勾選、強制捆綁開通,并明確其在消費者開通服務前告知相關事項,在服務期間提供取消或者變更服務途徑,在服務周期屆滿五日前告知相關事項,以及合同內容發生重大變更時告知消費者并取得其同意的義務。經營者如有違反,情節嚴重的,將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條例》還賦予消費者委員會民事公益訴訟主體資格,對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