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經濟日報 發布時間:2021-11-26 9:31
□ 截至2021年6月,我國接入互聯網的用戶超10億,形成了全球最龐大的生機勃勃的數字社會,同時也給網絡數據安全保護帶來壓力。
□ 《征求意見稿》提出,國家建立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對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進行重點保護,對核心數據實行嚴格保護。
近日,國家網信辦公布了《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墩髑笠庖姼濉诽岢,國家建立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對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進行重點保護,對核心數據實行嚴格保護。
根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發布的第48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截至2021年6月,我國網民規模達10.11億,較2020年12月增長2175萬,互聯網普及率達71.6%。接入互聯網的用戶超10億,形成了全球最龐大的生機勃勃的數字社會,同時也給網絡數據安全保護帶來壓力。
我國高度重視數據安全保護。在頂層設計方面,已出臺《網絡安全法》《電子商務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法》等專門法律,加上《民法典》關于數據保護的內容,我國對于數據安全保護的整體架構已較為健全。具體數據保護方面,也出臺了《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認定方法》《常見類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必要個人信息范圍規定》等相關規定。在行業數據方面,還出臺了《汽車數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試行)》等相關規定。
“《征求意見稿》對數據安全保護的整體操作性層面進行規定,有助于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可操作的網絡數據保護體系!痹谥袊鐣茖W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李勇堅看來,《征求意見稿》使相關法律在具體執行方面具備了更強的可操作性。
《征求意見稿》指出,國家建立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按照數據對國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個人、組織合法權益的影響和重要程度,將數據分為一般數據、重要數據、核心數據,對不同級別數據采取不同保護措施。
《征求意見稿》明確,數據處理者應當采取備份、加密、訪問控制等必要措施,保障數據免遭泄露、竊取、篡改、毀損、丟失、非法使用,防范針對和利用數據的違法犯罪活動,維護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
業內專家認為,《征求意見稿》兼顧了公共利益和數據要素價值發揮之間的平衡,該條例正式出臺后將為平臺企業采集、運用等提供規范,使企業能夠在規定許可的范圍內更好地利用數據,從而發揮數據要素應有的價值。
在數字化時代,數據跨境流動對很多企業來說是一種剛需。李勇堅表示,此前出臺的《數據安全法》等對數據跨境流動問題規定較為嚴格,但沒有明確對企業運營所需要的數據跨境流動具體如何管理,《征求意見稿》對此進行了重點規定,對數據“出!、數據安全評估等問題,均有所涉及。
社會經濟的數據化,使大量數據集中于平臺企業。平臺企業將數據視為戰略性資產,出于市場競爭需要,傾向于收集越來越多的數據。數據在平臺的高度集中,給用戶、消費者的隱私保護帶來了極大挑戰。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見稿》對個人信息保護進行了具體規范,數據處理者利用生物特征進行個人身份認證的,應當對必要性、安全性進行風險評估,不得將人臉、步態、指紋、虹膜、聲紋等生物特征作為唯一的個人身份認證方式,以強制用戶同意收集其個人生物特征信息。
“平臺隱私規則日益復雜化,充斥著艱澀難懂的法律術語,這對用戶數據保護非常不利。很多平臺在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單方面修改隱私條款,使用戶難以獲得自己數據被收集、使用的情況。該條例正式出臺后將使平臺在規則制訂方面更加規范,有利于加強對用戶數據的事先保護!崩钣聢哉f。